茂名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者:黎雪琼发布时间:2021-07-05浏览次数:65

2021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茂南区河东街道西粤社区干部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国庆节期间,经西粤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莫海炎同意,居委会干部谭伟贤、覃兴媚、吴淼燕、林木燕等人携带家属以参观学习为名到广西龙脊梯田三日游,所花费用共计5424元从居委会办公经费中开支。2020年5月,莫海炎受到诫勉处理。2020年8月,谭伟贤、覃兴媚、吴淼燕、林木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花费用被收缴。

二、电白区第九小学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7年春季学期至2019年春季学期,时任校长王穆清和学校原管理人员杨伟文、杨旭勋商议决定,套取学校资金共计33万元违规发放补贴。王穆清、杨伟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2月,王穆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杨伟文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杨旭勋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信宜市贵子镇旺茅村委会违规使用办公经费为村干部充值个人手机话费问题。2017年3月至2019年4月,经旺茅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余秀聪同意,村委会干部潘美善使用办公经费为5名村干部充值个人手机话费共计7100元。2020年12月,余秀聪、潘美善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四、高州市荷花镇六岸村委会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7月至2017年6月,时任村委会干部古宏明、古旭森、吴茂耀、骆连珍等人讨论决定,以年终补助等名义向村委会干部违规发放补助共计6.2万元。2020年10月,古宏明、古旭森、吴茂耀、骆连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五、化州市人民医院感染内科原副主任曹永胜违规收受回扣问题。2018年至2019年期间,曹永胜利用职务便利,以增大治疗效果为由向患者推荐使用社会营销人员提供的人血白蛋白等生物制品,并从中收受回扣共计1万元。曹永胜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20年12月,曹永胜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上述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出现,表明在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仍然潜滋暗长,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当前茂名正处于发展关键时期,加强作风建设,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对于推动“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具有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带头抵制“四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对隐形变异问题精准纠治,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坚决遏制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不断涵养风清气正、实干担当的良好政治生态,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茂名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