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基层党组织
纪检委员职责清单
广茂幼师纪〔2021〕6号
一、协助所在党组织书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在所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二、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纪条规、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的情况,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四、参加本单位党政联席会等有关重要会议,参与本单位重要工作事项的研究及决策。
五、维护本单位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各种举报、控告、申诉,并认真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处理。
六、根据学校纪委或所在党组织的安排,配合参加对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并提出处理建议。
七、向学校纪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员群众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及其他方面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考察了解并向学校纪委汇报本单位被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给予教育和帮助。
八、密切配合所在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积极完成学校党委、纪委和所在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当好所在党组织书记的参谋和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