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诫勉工作暂行办法

发布者:黎雪琼发布时间:2021-07-16浏览次数:116

中共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诫勉工作
暂行办法

广茂幼师纪202110号

 

第一条 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纪委诫勉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机关诫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纪办发〔20172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应当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等原则。

第三条 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发现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诫勉:

(一)构成违纪但免于纪律处分的;

(二)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较轻,需以诫勉方式问责的;

(四)其他需要进行诫勉的情形。

第四条 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要严格遵守监督执纪问责的相关规定,履行以下程序:

(一)学校纪检审计部根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审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二)构成违纪但免予纪律处分而予以诫勉的,须根据规定经立案、审查、审理后提交学校纪委会议审议。单纯诫勉不给予纪律处分的,经纪检审计部集体研究后提交学校纪委会议审议。

(三)经学校纪委会议审议,认为确需进行诫勉的,报请学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批。

(四)学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批同意后,由纪检审计部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学校党委书记同意之日为诫勉生效之日。

第五条 受到诫勉的党员干部,自诫勉生效之日起半年内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受到诫勉当年的年度考核和各类评先评优、本任期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先进)。

第六条 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应当采用书面或者谈话方式。

第七条 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诫勉的,应当制作诫勉决定书。诫勉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诫勉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职称等;

(二)进行诫勉的事由、党规党纪依据;

(三)对诫勉对象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四)要求诫勉对象提交书面检查并明确提交时间;

(五)诫勉决定书的生效时间、诫勉的影响期;

(六)不服诫勉决定的申诉期限、申诉途径;

(七)制作诫勉决定书的单位名称和日期。

第八条 诫勉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诫勉对象,并通过学校OA系统发布公告,同时抄送学校党委组织人事,必要时抄送其他相关部门。诫勉决定书归入诫勉对象个人档案。

第九条 采用谈话方式进行诫勉的,应当根据诫勉对象的职务和岗位确定适当的谈话人。

(一)诫勉对象为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由纪委书记作为主谈话人。

(二)诫勉对象为各二级单位班子成员的,由纪委副书记或纪委委员作为主谈话人,必要时由纪委书记作为主谈话人。

(三)诫勉对象为其他党员、干部的,由学校纪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或委托主谈话人。

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谈话人员不得少于2 人。

第十条 实施诫勉谈话前,谈话人应准确把握诫勉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诫勉的事由、党规党纪依据,明确谈话主要内容。

第十一条 谈话人应当实事求是地向诫勉对象说明诫勉的事由、党规党纪依据,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应当制作谈话记录,载明下列事项:

(一)诫勉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职称等;

(二)谈话人、记录人的姓名、职务等;

(三)进行诫勉谈话的日期、地点;

(四)进行诫勉的事由、党规党纪依据;

(五)对诫勉对象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六)要求诫勉对象提交书面检查并明确提交时间;

(七)诫勉处理的生效时间、诫勉的影响期;

(八)不服诫勉处理的申诉期限、申诉途径。

第十二条 诫勉谈话工作结束后,纪检审计部应及时制作书面通报文书,主送诫勉对象所在党组织(委托诫勉对象所在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的除外),并抄送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必要时抄送其他相关部门。书面通报文书归入诫勉对象个人档案。

书面通报文书应载明诫勉的事由、党规党纪依据、生效时间、诫勉的影响期等事项。

第十三条 党员干部对诫勉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诫勉决定书或接受诫勉谈话之日起30日内,向学校纪委提出书面申诉。学校纪委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

申诉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党组织,并抄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归入申诉人的个人档案。申诉期间,不停止诫勉处理决定的执行。

申诉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继续向广东省纪委监委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 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受到诫勉的,要在当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十五条 需要对非中共党员干部进行诫勉的,适用本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纪检审计部负责解释。本办法如有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此前我校制定的有关诫勉工作规定,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则执行。